当前位置: 首页> 通知公告

中国地质大学(北京)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(试行)

2026.04.17 | [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]赵金 | 通知公告

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《关于做好2026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》和《中国地质大学(北京)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要求,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:

一、评选项目

校级优秀毕业生和市级优秀毕业生两种奖项。

二、评选对象

符合国家招生规定,在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,包括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、港澳台毕业生、定向委培毕业生。

三、评选原则

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。

四、评选条件

1、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有理想,有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。

2、品德优秀,学术诚信,知行合一。模范遵守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和各项规章制度。在校期间未受处分,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,无不良信用记录。

3、勤奋好学,成绩优异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,能够按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。无不合格课程记录

4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能吃苦,肯奋斗,敢担当,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,身心健康;热爱劳动,乐于奉献,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;热爱集体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。

5、在校期间应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,包括但不仅限于“北地先锋”十佳学生、“北地自强之星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共产党员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员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等。实践、创新能力强,在学术、科研、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、有重要方面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。

6、树立正确的成才观、职业观、就业观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、投身国防事业,自愿到西部地区、边远地区、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,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。

五、评选工作流程

1、在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组(以下简称评审工作组),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,分管学生工作、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领导、研究生导师代表、本科生班主任代表、辅导员和学生代表(未申报当年度优秀毕业生)等为组员,负责本学院优秀毕业生的评审工作(评审工作组名单见附件)。学院评审工作组下设办公室,设在学院学工组,负责组织、协调学院评审工作。

2、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要参评的所有材料,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评选资格。

3、地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组可通过材料审阅、民主评议、班级推荐或组织答辩等方式,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的原则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,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向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拟推荐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。

4、对优秀毕业生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,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工作组提出申诉,学院评审工作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。如学生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,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提请裁决。

六、相关要求及说明

1、学院高度重视、认真组织实施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,把评选推荐工作作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抓手,加大宣传力度,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。

2、遵循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推荐名额择优推荐,注意每人仅可参评1次

3、对于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,将取消评选资格,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个人进行处理。

4、经公示无异议已获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,离校前如出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情况,将撤销荣誉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。

5、获奖学生有义务配合学院和学校做好相关宣传活动。

七、本细则于20264月经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组审议通过,由评审小组负责解释。


附件: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组名单.docx


 

 

中国地质大学(北京)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

20264月